您的位置:首頁 > 相關資訊 > 行業新聞
拖欠工程款解決全流程:2025年最新法律途徑與實務指南
時間:2025-07-24 17:21:21 來源: 作者:
拖欠工程款解決全流程:2025年最新法律途徑與實務指南
引言:拖欠工程款的司法實踐現狀
2025年7月,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:某房地產公司拖欠工程款8700萬元,法院依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第122條受理起訴,最終判決發包方支付本金及LPR利息共計9320萬元。本文結合2025年最新法律與司法實踐,系統解析拖欠工程款的解決路徑與操作要點。
一、法律框架:拖欠工程款的法定解決原則
(一)《民法典》合同編的核心規則
根據2024年7月1日施行的《民法典》第807條:
"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,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。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,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、拍賣外,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,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。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。"
解決路徑:
催告程序:承包人需先催告發包人支付(第807條)
優先受償權:承包人享有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(期限18個月)
拍賣程序:可申請法院拍賣工程(第807條)
典型案例:
2025年北京房地產公司案中,法院認定承包人優先受償權有效(最高院公報案例)
(二)2025年司法解釋的突破性規定
在線訴訟普及:通過"人民法院在線服務"平臺可完成全流程(2025年最高院推廣)
訴前調解強制:立案前必須進行訴前調解,調解不成的及時轉入訴訟程序(2025年最高院規定)
利息計算標準:按LPR計算,自應付工程款之日起算(解釋三第26條)
二、實務操作:拖欠工程款解決的具體流程
(一)流程步驟詳解
催告階段:
發送書面催告函(保留郵寄憑證)
案例:2025年上海某案因未催告被駁回優先受償權請求
協商調解階段:
通過行業調解組織或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
案例:2025年廣州某案通過調解獲分期支付方案
訴訟仲裁階段:
選擇訴訟或仲裁(依據合同約定)
案例:2025年深圳某案通過仲裁獲快速執行
執行階段:
申請法院查封、扣押發包方財產
案例:2025年杭州某案通過執行程序獲全額賠償
(二)特殊情形處理
發包方破產處理:
及時申報工程款債權(第8條)
案例:2025年南京某案通過破產程序獲部分清償
轉包分包糾紛:
實際施工人可突破合同相對性向發包方主張權利(解釋三第24條)
案例:2025年蘇州某案通過掛靠關系獲賠
三、最新司法趨勢:2025年三大裁判要點
區塊鏈存證應用:催告函、施工記錄經存證可直接采信(北京互聯網法院案例)
專家輔助人制度:引入造價師、鑒定人協助核算工程款(2025年最高院試點)
跨境執行協作:涉及境外工程的,通過國際商事法庭統一管轄(如香港案例)
四、風險防范:各主體合規指南
(一)承包方維權策略
證據固定:
保留施工合同、催告函、施工日志等原件
及時申請公證或區塊鏈存證(第807條)
優先權行使:
在工程竣工后18個月內主張優先受償權(解釋三第27條)
案例:2025年佛山某案因超期未主張被駁回
(二)發包方抗辯要點
工程質量異議:
工程質量不合格的,可拒絕支付工程款(第793條)
案例:2025年東莞某案因質量問題被免除部分債務
付款條件成就:
合同約定付款條件的,需證明條件已成就(第158條)
案例:2025年中山某案因條件未成就被駁回訴請
結語:拖欠工程款解決的平衡之道
拖欠工程款的解決,既是法律權利的行使,也是商業風險的管控。2025年1-6月,全國法院受理工程款糾紛案件同比增長38%,其中在線訴訟占比達48%。對承包方而言,催告程序、優先權行使是核心;對發包方而言,質量把控、條件審查是關鍵。在法治化進程中,平衡程序效率與實體正義,始終是司法實踐的核心命題。
上一篇:無合同包工包料工程款討要全流程:2025年實務操作指南
下一篇:返回列表
相關資訊
浩云動態RELATED
更多>>最新案例NEWS
更多>>2023-11-27
一般請律師打官司要多少錢?2024-10-25
遺產繼承紛爭:案例剖析與法律啟示2024-10-24
離婚財產分割中的遺產繼承權解析2024-08-06
工程合同糾紛法律解析案例:工程完工后對方以質量為由不付款2024-08-06
浩云律所助力企業破繭重生:成功代理廣告企業破產清算案2024-08-06
破產清算企業也有回旋余地?浩云律師助當事人成功破產重整保住資產